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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强制性能源标签第三阶段将于2019年12月1日实施
香港强制性能源标签第三阶段将于2019年12月1日实施
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该计划旨在方便市民挑选具能源效益的器具及提升消费者对节约能源的意识,同时政府现正透过《能源效益(产品卷标)条例》推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根据强制性标签计划,在本港供应的订明产品须贴上能源卷标,让消费者知悉有关产品的能源效益表现。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现时涵盖八类产品,即空调机、冷冻器具、紧凑型荧光灯(悭电胆)、洗衣机、抽湿机、电视机、储水式电热水器以及及电磁炉。
强制性标签计划的三个阶段:
◆ [敏感词]阶段于2009年11月9日起全面实施, 涵盖产品: 空调机 、冷冻器具和紧凑型荧光灯;
◆ 第二阶段于2011年9月19日起全面实施, 涵盖产品:洗衣机、抽湿机 ;
◆ 第三阶段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 涵盖产品:电视机 、储水式电热水器、电磁炉,并把空调机和洗衣机的涵盖范围扩大。
Join time:2019-07-18